北京启动建筑工程质量保险试点

北京市建筑工程质量保险的试点工作日前正式启动.
      今后,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将有望在第一时间得到保险公司的赔付.近年来,北京处于城市建设大发展时期,住宅工程建设一直保持较大规模.在大量住宅建筑交付使用的同时,住宅建筑工程质量缺陷成为社会关注的问题之一.为此,北京市建委和市保监局决定试点推行建筑工程质量保险.  建筑工程质量保险,也称工程质量内在缺陷保险,是国际通行的建筑工程风险管理方式,可为建筑工程出现的主体结构与渗漏等问题提供风险保障.
      此次推行的工程质量保险,投保人主要是开发商.目前,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通常保留5%%左右的工程款不支付给施工单位,以作为工程质量保修费用.实行建筑工程质量保险后,可以将这笔费用中的一部分,如3%%作为建筑工程质量保险的基础费率.因此,不会增加工程造价.
  按照相关规定,建筑物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经保险人指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检查机构检查,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保险期间内发生建筑主体结构、渗漏、设备、管线、装修、玻璃幕墙等质量问题,保险人按照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的保险合同的约定责任对业主或使用人进行赔偿.即一旦发生工程质量事件,将由保险公司在第一时间向受害的业主进行赔偿,此后再向设计、勘察、施工、质量检查控制机构等相关责任人进行追偿.
  此次试点,北京把经济适用房、两限房等住宅项目中率先启动,在不断积累经验,完善相关操作流程的基础上,逐步推广,探索建筑工程质量保险的新途径.
摘自http://www.cngcj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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